出版印制工作的基本要求有哪些

2023-03-04       阅读量:538

出版社的出版业务部门一般都设有出版科或印制科,它主要负责出版业务后一阶段的发排、发制、提校、付型、发印以及对外调度等工作。

各个出版社的机构设置和分工不同,印制工作所承担的业务范围和职能是不一样的。有的出版印制部门除了排、印、装的调度运转,还要负责凸印制版和胶印、凹印的发排制作工作,所需要的印刷制版知识比较广泛。印制人员首先要对装帧设计加工绘制的各种精装、平装、包封、书壳的设计、制版稿、画稿、图稿、正文发排书稿以及其他需排版、照排和制版的原稿全面地进行复核(其中包括规格、版式的具体批注、数量的复核;对设计绘图人员选择的制版方式、装帧印刷用料的复核;对有关体例格式的复核)。另外,印制人员要全面考虑印刷排版工艺,既要使这些工艺符合设计要求,又要认真从质量和成本方面权衡利弊。在出版的整个进程中,校样送厂,付型样(包括付印样)的某些关键部分,如封面、扉页、版权页的书名、社名、著译者名是否统一,书号、定价是否有误,总之,每经过一道工序,印制人员都要把一次“关”。对发厂的印件,印制人员要堵住一切漏洞,要做到文稿、图稿(主要指制版稿)及附件齐全无缺,多种书共用的前言之类的稿件和急件中的个别不影响进程的细小部分,要留出精确页码和空出排版位置,做好记录,以便为以后的补齐工作做好准备。对有关发排单、返校说明、付印单、用料单等工作交接单据,必须交接准确。特别是付印样,一定要在定稿后才送厂,坚持“三不发”制度,即缺附件或配件的不发,不改定或有遗留问题的不发,责任编辑或具体经办人或主管领导人不签字的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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