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出版活动还必须具备一个前提——作品。没有作品,出版就是“无米之炊”,出版三要素就没有作品的对象。 所谓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包括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等等。 作为出版活动前提的作品,一般又称为“稿件”。 本文由延边大学出版社山东分社整理发布。